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上海市委、市教委最新会议精神和《东华大学关于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精神,现发布《东华大学教务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1.遵循“延期不停教、延期不停学”的原则,充分利用线上教学优势,推进学习方式变革,力争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有效、保质保量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各项工作。
2. 各类课程教学采用“线上教学”模式,以东华大学“学习通”教学平台为集结联系点,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教学活动,充分利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待学生返校后,实现与正常教学方式的无缝对接。平行班的同类课程可以推选教师专门负责课程视频录制,其余教师分别负责各自班级的在线答疑、作业指导等。
3.部分必须在实验室或现场进行教学的实验课、实践课、艺术类课等,如确实无法采用线上教学方式的,任课教师须在2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开课申请,各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待学生返校之后进行补课。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课程、体育类课等由相关学院(部)制定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5.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按原定计划执行,指导教师以在线或其他网络通信方式,保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到位。对于以实验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合理调整内容。
6.各学院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好教学管理主体作用,建立包括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教务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落实在线教学安排,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的问题。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指导学生认真执行学习计划,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健康指导。
二、线上教学的实施
1.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查看2020春季学期(20192020s)教学任务,并将教务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完善,便于学生沟通交流。
2.教务处将为所有任课教师和本科生开通东华大学“学习通”课堂教学平台账号,并发送在线教学平台教师和学生使用手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在电脑、手机、PAD等工具上安装该平台系统并激活账号。
3.任课教师制定在线教学计划和方案,采用“授课视频+课件+线上讨论答疑+在线作业”等形式进行授课。
4.任课教师在2月底前将线上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课件(PPT)、部分或全部课程视频、教辅材料等上传至在线教学平台系统,并发布答疑、在线讨论等时间安排。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日历的进度安排,至少提前一周完成每周课程的视频录制工作并上传课程资料。
5.任课教师仍按原教学安排编制教学日历,按课表时间、课表学时通过在线教学平台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学习,确保授课质量。任课教师指导学生以适当的方式获取课件、音视频等课程资源,在线答疑,解答学生问题,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强化过程管理。鼓励利用其他的慕课平台,如学银在线、爱课程、智慧树、学堂在线、超星尔雅等平台的其他教学资源,指导学生自主在线学习。
6.任课教师可以使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辅助上述平台与学生保持沟通。请任课教师保留所有在线教学活动的电子记录,以便学院和学校评估教学效果。
7.理论课程中包含的实验、上机等环节,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学计划,报学院批准,待学生返校后补课。
8.学生退选课等常规工作仍在教务系统中按原计划进行。若确因身体有病患、上网不便等,可以申请不进行网络学习,但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在返校后为学生办理补课等事宜。
三、线上教学的质量保障
1.各学院要协助任课老师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学生人数等情况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在线教学准备工作。正式开课后,请各学院每两周向教务处书面报告线上教学实施过程,提供学生出勤情况、授课方式、学情跟踪和反馈等信息。书面报告及电子版发送至liubing@dhu.edu.cn。
2.在线教学期间,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在线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记录考勤,并依据考勤、作业等综合测评情况,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
3.各学院要加强教学管理,不定期对在线教学工作进行抽查,包括老师在线时长以及对学生提问的回复等。此外,要尽力为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同学提供帮助,及时与任课教师一同积极寻求替代方案,避免出现学生因为单纯学习条件不便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的情况。
4.教务处将与各学院协同配合,建立及时有效、科学互动的教学信息传达和反馈的渠道,保障教学需求和技术服务支持对接畅通。并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保证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5.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线上教学活动,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教材的选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实施等进行督导检查。
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信息化办公室等要做好技术支持、教师培训和网络保障等工作。
四、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在2月底前的主要任务是学会制作授课视频的方法,并完成部分或全部授课视频的制作,将各类教学资料上传教学平台。
2.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统一有序及学生寒假期间自主学习的要求,在学校未通知具体在线课程开课时间以前,教师不得单独提前通知学生开课。
3.教务处后续将以系列通知的形式安排相应工作。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和任课教师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