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教学示范岗的通知

来源:赵卫花发稿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1632

 

关于评选2021年教学示范岗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东华大学本科教学示范岗评选办法》(东华教〔20209号),教务处组织开展评选2021年教学示范岗,示范引领更多热爱教学的教师打造金课、提升教学质量,营造东华校园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教学风尚。请各学院(部)务必重视,严格组织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示范岗任职资格 20211月至202212

2.    根据各学院年度教学工作量情况,管理学院、服装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申报推荐名额为3人,其余学院和体育部申报推荐名额为2人。上海市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自然入选1次,不占学院名额,不需申报。

3.    请各学院(部)基于附件1《东华大学本科教学示范岗评选办法》结合本学院情况确定学院的评选办法,推荐名单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

4.    1115前,各学院把教学示范岗推荐材料(附件2、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mhshi@dhu.edu.cn

联系人:施美华,联系电话:67792068,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52房间。

                                                      

附件1东华大学本科教学范岗评选办东华教〔2020〕9号)

附件2东华大学示范推荐表                                      

附件3东华大学“教学示范岗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1016

东 华 大 学

东华教〔20209

 

 

关于印发《东华大学本科教学示范岗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东华大学本科教学示范岗评选办法》经2020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东华大学

 2020724

 

 

 

 

 

 

 

 

东华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86日印发


东华大学本科教学示范岗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东华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方案》,学校为积极投身课程教学并取得优异效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评选一批本科教学示范岗,引领更多热爱教学的教师打造金课、提升教学质量,营造东华校园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教学风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章 评选对象及参评条件

第二条 评选对象为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

第三条 评选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潜心教学,师德优良。

(二)坚守教学一线岗位,系统讲授二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须为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连续三年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异,深受学生欢迎,具有示范效应。

(三)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形式、考核方法等方面积极探索。采用“以学为中心”的新型教与学模式,注重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注重教学设计,注重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注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注重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提升教学效果。

(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第三章 评选类别

第四条 评选在以下五类课程讲授中具有示范效应的教师作为示范岗教师。

(一)思政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授课过程能不断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二)线上课程。充分运用线上教学优势,采用内容更丰富、结构更合理的优质、开放、共享课程,开展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教学,有效组织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推进学习方式变革,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

(三)线下课程。以面授为主的课程,能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焕发课堂生机活力,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四)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基于MOOCSPOC等在线课程,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

(五)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成本高、消耗高、不可逆、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拓展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 评选周期及名额

第五条 本科教学示范岗每两年评选1次,岗位资格两年内有效。

第六条 入选教师两年后须重新参加评选,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遵循宁缺毋滥原则,教学示范岗总数不超过25名。上海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自然入选1次,不占学院推荐名额。其他奖项获得者优先推荐。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学院选推

(一)个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参评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组织院内评选,推荐2-3名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九条 学校评选

(一)教务处组织复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二)教务处组织由教学督导、同行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选专家组,对候选人的教学状况进行测评。

(三)教务处组织公开课,由评选专家、学生代表进行测评。

(四)综合评价。评选专家组结合随堂听课、公开课评价等测评结果,确定教学示范岗拟入选名单。

(五)网上公示。拟入选名单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名单公布。审定通过后公布示范岗教师入选名单。

 

第六章 目标任务

第十条 入选教师应签署示范岗目标责任书并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此外,入选教师应完成以下任务指标:

(一)每学年至少将2门次主讲课程完整地向全校师生开放,接受观摩学习。

(二)入选教师每学年在学院内至少举行1次教学示范课,推广优秀教学经验。

(三)入选教师每学年指导不少于3名新入职青年教师(不限于所在学院)提升教学能力。

(四) 入选教师当选期间至少应完成1项校级以上重点教改、重点课程或重点教材等项目建设任务。

 

第七章 享有权利

第十二条 入选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并获得“示范岗奖励”,标准为每月3000元,连续两年。按月领取其中1000元,年终通过示范岗考核后,领取剩余部分。

第十三条 入选教师将优先获得教学研究等重点教改项目资助。

第十四条 入选教师在当选期间无教学事故的可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免于教育教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

 

第八章 考 核

第十五条 入选教师每年年终进行示范岗考核,重点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以及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十六条 入选教师考核未通过,或出现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情况,经确认后学校将取消其示范岗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于下月起停发之后所有的示范岗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东华大学 “教学示范岗”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本校从教年限

3年年度考核评价

参评类别

□思政课程      □线下课程       □线上线下混合课程            □线上课程      □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主讲课程名称1

主讲课程名称2

3年主讲课程授课情况

授课学期

课 程 名 称

学时数

授课对象

学生评价

学院排名

市级以上教学获奖和教改立项(限填5项)

序号

项目(奖项)名称

年度

1

2

3

4

5


 


对主讲课程的自我评价(以提升教学效果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注重课堂设计,注重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注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注重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解决好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的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形式、考核方法等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实践。)

 

 

 

 

 

 

 

 

 

 

 

 

 

 

 

 

 

学院教授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

学院党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院盖章)

 

           

注:随表附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线上线下佐证材料和获奖、成果材料。


附件3                      

 

 

东华大学“教学示范岗”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序号

学院

教师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主讲课程1

主讲课程2

参评类别

备注

1

2

3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